关于做好2027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10-29   浏览次数:10

校本部、各校外教学点:

毕业设计(论文)是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础理论知识、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提高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生毕业及学位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为确保202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过程管理,提升论文质量,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指导教师聘请

指导教师由专业理论水平较高、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以上教师担任,校外教学点毕业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经校外教学点推荐后,由我校认定选用。每位指导教师指导学生不得超过15人。

二、选题要求

根据我院对毕业设计(论文)的要求,组织教师申报课题,学生可选择指导教师提供的题目,也可根据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自拟题目,所选题目任务量要适中;学生原则上一人一题;须在第四学期结束前将毕业设计(论文)题目下达给学生,并将《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报学历部备案。

三、进程安排

1.确定选题。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选题,12月10日前将《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报学历部,指导老师按要求将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下发给学生。

2.准备阶段。2026年12月31日前,学生需制订出详细的阶段进度计划,并经指导老师审阅;指导老师应对学生检索资料进行指导,以提高学生的检索、阅读能力。

3.调研阶段。2027年2月10日前,广泛收集相关资料,了解拟研究问题的研究状况,注意收集整理相关研究资料,开展实验、实践或调研活动,实事求是地做好记录。

4.撰写阶段。2027年3月10日前,在认真学习、参阅有关参考文献的基础上按时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任务,按时提交规范的毕业设计(论文)初稿。3月31日前进行中期检查,并指导学生修改。

5.评阅阶段。2027年4月10日前,指导老师填写审阅意见,然后评阅教师填写评阅意见。指导教师评定不合格、或评阅教师评阅不合格的学生,不得进入答辩环节。

6.毕业答辩。2027届本科生必须参加毕业答辩,2027年4月25日前完成答辩,各校外教学点毕业答辩前需将工作安排报学院学历部,学院将选派专家参加答辩。

7.二次答辩。学位论文答辩或者实践成果答辩未通过的,经答辩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规定期限内修改,重新申请答辩。2027年5月25日前完成。

四、创新成果替代

为强化实践创新导向,根据《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校继字〔2026〕1 号)文件,符合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

1.创新成果须与所学专业密切相关;成果的申请单位须包含安徽工程大学,无知识产权争议。

2.满足以下两类情形之一,即可申请替代:

(1)满足下列任意1 项

①获国家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科技进步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等)二等奖及以上;或获中国专利奖银奖及以上;或获国家部委优秀科研成果奖、省级科学技术奖(包括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等)、社会科学奖三等奖及以上、省级专利奖银奖及以上。

②承担国家级项目或其子课题;或承担省部级项目(个人排名前三);或承担市厅级项目(项目负责人)。上述项目须取得阶段性成果。

③以第一作者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已录用)论文。

④授权发明专利(个人排名前二);或授权实用新型专利(个人排名第1)。

⑤作为起草人制定国家标准(个人排名前五);或制定地方、行业标准(个人排名前三)。

⑥被市厅级以上领导批示采纳的研究报告(个人排名前二)。

⑦经过省级以上成果鉴定或评议并取得相应成果鉴定证书(个人排名前三)。

(2)满足下列成果任意2项或者同一类成果2项及以上

①授权实用新型专利1项(个人排名第2);或授权软件著作权1项(个人排名第1)。

②申请发明专利1项且进入实审阶段(个人排名第1,且安徽工程大学为第一专利权人)。

③在三类及以上刊物发表(或已录用)论文1篇(个人排名第2)。

备注:论文等级参照安徽省普通本科高等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中的规定执行。三类刊物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总览》《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扩展版)、《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扩展版)和国内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报。

3、学生在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及佐证材料,由毕设领导小组组织专家评审。评审通过,免做毕业设计(论文)撰写;未通过,须正常完成本届毕业设计(论文)全部工作。

4、成果替代通过者,成绩认定为合格及以上,备注 “创新成果”;审批表及对应创新成果证明材料(证书、录用通知、专利证书、实审通知书等,原件备查)扫描件 + 复印件归档。原件备查。

五、成绩评定

1.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三部分加权构成:指导教师评分占 30%、评阅教师评分占 30%、答辩小组评分占 40%。综合三方意见确定最终成绩,实行五级评定:优秀(≥90 分)、良好(80~89 分)、中等(70~79 分)、及格(60~69 分)、不及格(<60 分)。

2.毕业设计(论文)成绩由答辩组在学生答辩结束后,综合评定,并完整填写《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

3.校外教学点须在各教学班全部工作结束一周之内将所有学生毕业设计(论文)终稿电子档、《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评定表》、《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汇总表》按专业、学号顺序收集整理后报送学院学历部,“良好及以上”等次毕业设计(论文)单列。

六、有关要求

1.按照教育部制定印发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设置与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每年对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一次抽检,严把学位授予关;要加强毕业论文(设计)指导与服务,确保全程指导、全员查重、全员答辩;要严肃处理论文抄袭、代写(含AI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校本部和校外教学点要做好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保证人才培养的基本质量;

2.成立专门领导小组,选择责任心强、业务能力和水平高的教师组成论文指导小组和答辩委员会,负责对学生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情况和指导教师指导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并全面安排毕业设计(论文)的答辩工作;

3.指导教师和学生认真学习《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严格遵照文件和规范开展工作;

4.指导教师和毕业生要高度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选题、准备、调研、撰写、答辩等环节中严格按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在进度安排上,要合理安排,避免前松后紧的现象;

5.指导老师应掌握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质量和进程情况,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指导时间每人每2周至少一次,可以通过面见、QQ、微信、电话等多种形式指导学生,并做好相关记录备查;

6.未毕业的往届生在最长修业年限内,可随本届同步开展毕业设计(论文)或创新成果替代工作,各教学点务必逐一通知到位。

附件:1.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实施细则(试行).pdf

    2.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成果撰写规范.docx

    3.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创新成果替代毕业设计(论文)审批表.doc

    4.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汇总表.xlsx

    5.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选题审批表.xlsx

    6.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材料.docx

 

 

 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6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