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评估考核的通知
各函授站: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函授站)的管理与标准化建设工作,合理考核和客观评价函授站的工作绩效,提升函授站的整体办学实力和办学质量,提升教学服务水平,提高学生满意度,促进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持续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今年对我校高等学历函授教育的各函授站进行一次全面的评估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考核工作组
组长:张春、徐达奇
副组长:谢荣见、周伟、刘涛、张金轮、刘世林、江本赤
成员:高宏、汪晓宇、孙颖、赵广香、邢昌、张伟(计算机)、李晓蕊、孙俊伟
二、 评估目的、对象及方式
1.目的:对我院成人函授教育的函授站(点)的办学行为、教育管理过程和教育质量进行全面的评估检查,总结办学经验,优化办学结构,达到以评促管、以评促改、以评促建的目的。
2.对象:所有函授站都必须接受学校的评估考核。处于“休眠”状态(没有生源)的函授站暂缓评估。上一年省级主管部门年检时要求整改的站点,重点评估考核。
3.方式:函授站自评、报送评估材料与现场评审相结合的方式。
三、时间安排
1.宣传发动阶段(9月14日—9月19日):
学校发出评估通知,各函授站组织学习《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评估考核办法》,充分认识这次评估的意义以及对函授站发展的影响。
2.自评、报送评估材料阶段(9月20日—9月29日):
各函授站根据实际情况,对照学校的评估指标体系,实事求是进行自评,撰写自评报告并填写《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点(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考评指标体系》(见附件),同时准备好相关档案资料备查(近三年的原始材料)。各函授站的自评报告必须在9月29日以前报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逾期不报者,一律按不合格处理。
自评报告:根据评估指标体系要求逐项自评,自评报告包括函授站基本情况、评估指标体系的自我评估、评估指标体系的等级评定、对存在问题的改进措施以及今后的设想。
档案资料:按照考评指标体系内容准备。
3.评估检查阶段(10月10日——11月20日):
学院评估组根据各函授站报送的自评报告,召集相关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会议,按照评估指标体系,根据自评报告,抽调档案资料,对照日常的管理工作情况,对各函授站进行评估。同时评估组还将对函授站进行现场评审和集中复评。
4.宣布评估结果阶段(12月初)
学院将在函授站工作会议上,宣布评估结果,分两等次:合格、不合格。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函授站限期整改一年,整改期间停止招生,整改期满后进行复评,合格的恢复招生,不合格的予以撤销。
评估期间,有关事项直接与继续教育学院学历部联系。联系电话:0553-2871040
附件:《安徽工程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函授站(数字化学习服务中心)评估考核办法》.zip
安徽工程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0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