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学院、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规范继续教育系列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项目服务教育教学改革成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安徽工程大学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现就开展2025年度质量工程项目检查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范围
继续教育类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结题验收和阶段检查。
二、检查验收要求
(一)项目自查
1. 结题验收:申请结题项目应完成项目结题报告并准备附件,结题需严格对照当年申报指南及项目任务书,产生一定推广性成果经验;
2. 正常在研项目完成进展报告并准备附件;
3. 申请延期结题项目填写申请延期结题报告书。
(二)材料报送
报送时间:2026年1月6日前;
报送地点:继续教育学院(1教)108办公室;
后续学校将按照上级文件要求开展检查验收评审和报送等相关工作。
三、其他说明
1. 阶段检查结论为优秀、良好、合格、整改,结论为“优秀”的不超过本次阶段检查总数的20%,结论“良好”及以上等级的不超过本次阶段检查总数的50%;
2. 结题要求待省教育厅发布最新年度验收工作通知后,学校视情况另行补充通知,按照上级要求报送省级及以上项目检查验收材料;
3. 到期应结题的项目,均须按规定程序办理结题,其中已延期的项目本次须办理结题验收,否则视为撤项;因特殊原因未按时完成研究的,提交《进展报告》和《延期报告》。
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2月23日